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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债2506合约交割事项与风险提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2日

 

尊敬的客户:

国债2506期货合约已临近交割月,根据中金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合约交割细则》及各期货合约细则规定,现就交割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5年期国债期货、10年期国债期货、2年期国债期货、3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二个星期五,最后交易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或者因异常情况等原因未交易的,以下一交易日为最后交易日。TF2506、T2506、TS2506、TL2506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6月13日。

二、意向参与交割的客户应事先通过我公司向交易所申报国债托管账户,并确保所申报的国债托管账户真实、有效。

客户按照交易编码申报国债托管账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交割需分别申报),申报中央结算开立的国债托管账户的,只能申报一个国债托管账户;申报中国结算开立的国债托管账户的,应当同时申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国债托管账户,且只能分别申报一个国债托管账户。

通过我公司向交易所申报国债托管账户的,应于5月22日收市前向我公司提供完整有效的申报材料。

三、在国债期货合约交割月份之前的二个交易日尚未通过国债托管账户审核的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自交割月份之前的一个交易日(2025年5月30日)至最后交易日,其在该国债期货交割月份合约的持仓应当为0手。

我司有权自2025年5月29日开市起对不符合交易所规定的持仓予以强行平仓。
  自交割月份之前的一个交易日起(5月30日),交易所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未通过国债托管账户审核的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的交割月份合约持仓予以强行平仓。

四、自交割月份之前的二个交易日(5月29日)起至最后交易日之前一个交易日,每日收市后,同一交易编码的交割月份合约双向持仓对冲平仓,平仓价格为该合约前一交易日的结算价。

五、合约进入交割月份后至最后交易日之前(6月3日-6月12日)为滚动交割,最后交易日(6月13日)为集中交割。

无意向参与交割的客户请关注合约持仓情况及流动性等,及时平仓。进入交割月后,对于未提交交割意向的买持仓客户,有随时“被动配对”的风险。

有意向参与交割的买方客户请提前准备好交割货款,卖方客户请提前准备好符合要求的国债现券,并于交割前一个交易日前向我公司提交交割申请书。

最后交易日收市后,同一客户号的双向持仓对冲平仓,平仓价格为该合约前一交易日的结算价,同一客户号的净持仓进入交割。

 

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9日